《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各網絡遊戲企業,有關行業組織:
本身,網絡遊戲行業在滿足人們休閒娛樂需要,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時,也出現一些值得高度關注的問題,特別是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過度消費等現象,對未成年人人體健康和網絡遊戲服務,引導網絡遊戲企業切實把社會置於首位,有效阻止制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過度消費等行為,保護未成年人人體健康成長,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進網絡遊戲繁榮健康有序發展的有效替代。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網絡遊戲用戶賬號實名註冊制度。所有網絡遊戲用戶均須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進行遊戲賬號註冊。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網絡遊戲企業應建立並實施用戶實名註冊系統,不得以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個月內,網絡遊戲企業應要求現有用戶全部完成實名註冊,對未完成實名註冊的用戶停止提供遊戲服務。 。對用戶提供的實名註冊信息,網絡遊戲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妥善保存,保護,不得使用其他用途。
網絡遊戲企業可以針對遊戲服務的設置不超過1小時。在遊客體驗模式下,用戶無須實名註冊,不能充值和進行消費。對使用同一硬件設備的用戶,網絡遊戲企業在15不得重複提供遊客體驗模式。
每日22時至次日8時,網絡遊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網絡遊戲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的時長,法定節假日每日遞增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遞增不得超過1.。 5小時。
三,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提供服務。網絡遊戲企業應採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此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手段服務。網絡遊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遊戲進行服務。同時網絡遊戲企業所提供的遊戲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 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
四,切實加強行業監管。本通知補充的要求,並在網絡遊戲中進行上網出版運營的必要條件。各地出版管理部門要切實進行屬地監管,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屬地網絡遊戲企業及其網絡遊戲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未合併本通知要求的網絡遊戲企業,各地出版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矩處理,直到吊銷相關許可。做好監管執法工作。
五,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制度。網絡遊戲企業應從遊戲內容和功能的心理接受程度,對抗激烈程度,可能引起認知轉變程度,可能導致危險模仿程度,消費支出等多維度綜合衡量,探索對上網有關行業組織要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具體標準規範,督促推動網絡遊戲企業製定適度齡提示制度。遊戲企業應注意分析未成年人沉迷的成因,並及時對造成沉迷的遊戲內容,功能或規則進行修改。
六,積極引導家長,學校等社會各界力量匯總未成年人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網絡遊戲的教導,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絡遊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
七,本通知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所稱網絡遊戲企業含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平台。